一、组织构成
我校(以下简称“学院”)2018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构成如下:
主任委员:冯秀军
委员:叶飞、黄刚、文雅、王淼、杨向鹏、王亚男、张亦弛、陈雅丽
二、参评对象和申请条件
1、参评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16、17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17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和专项计划定向在职学习的研究生除外。
2、申请条件
详见《全国最大的信誉平台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5]107号,附件1)中“第二章”中的相关规定,本办法详见《研究生手册》,也可于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网站“规章制度”栏“奖助工作”条目内下载查看。
三、奖励标准和名额
1、奖励标准
详见校发[2015]107号文件“第二章”中的相关规定。
2、名额
结合学校下发的总体名额,学院2018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如下:
类别 |
学年 |
专业 |
一等奖学金名额 |
二等奖学金名额 |
小计 |
博士 |
2016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4 |
10 |
14 |
博士 |
2017 |
硕士 |
2017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5 |
8 |
13 |
总计 |
9 |
18 |
27 |
四、评选指标体系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采取记分和量化的形式进行,具体指标包括:学习成绩(占30%)、科研成果(占40%)、综合素质(占30%)。
(一)学习成绩:上一学年所有科目成绩的平均分*30%(以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计算为准);
(二)科研成果:上一学年取得的各项科研成果总分*40%;
1.学术论文:AAA类期刊(300分);AA类期刊(200分);A类期刊(100分);B类期刊(60分);CSSCI扩展版期刊(40分);北大核心期刊(40分);C类期刊(30分)。导师为学术论文署名的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
2.论文转载: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全文转载的学术论文,每篇加100分;摘要转载(50分);被《全国高校文科学报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中国数学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等全文转载的学术论文,每篇加60分;摘要转载(30分);被学术性年鉴全文转载的学术论文(50分);摘要转载(25分);被国外出版物全文转载的学术论文(100分);摘要转载(50分);已发表的论文被收录论文集或被其他刊物重复转载,不累计计分,只按最高分值计分。
3.专著:每部200分。导师为署名的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
4.科研项目:主持国家级项目每项300分;主持省部级项目每项200分;主持学校项目每项40分;主持院级项目的每项30分。科研项目主持人以项目书为准,且应以全国最大的信誉平台名义主持。
5.科研奖励:国家级(100分);省部级(70分);学会级(50分);校级(30分);院级(20分)。
所有科研成果均需正式发表(不含用稿通知书),必须提交原件,由我校学术委员会认定。
(三)综合素质:上一学年各项奖励分值总和*30%
1.思想品德:思想政治积极进步,积极拥护党的大政方针政策,爱国爱校,尊敬师长,关心同学(20分)。
2.学术训练:在国外本专业高水平学术会议上受邀发言(40分);在国内本专业高水平学术会议上受邀发言(30分);在校内本专业高水平学术会议上受邀发言(20分);在学院研究生学术论坛上主讲学术报告(20分),各项可累加,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学院评审委员会确认。
3.社会实践: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者(20分)。
4.志愿服务:在校内外参加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产生较大影响者(20分),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由学院评审委员会确认;积极参与学校、学院公益服务者(20分),由学院评审委员会认定。
5.学生干部:班长,研究生会主席,经典研读社社长,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50分);其他班委,研究生会副主席、部长,党支部副书记、委员(30分)。担任多个职务者计分不累加,取高分计。
6.荣誉称号:国家级(100分);省部级(70分);校级(20分);院级(10分)。
(四)推荐原则
最终推荐名单以按照评价指标和方法所计算出的总分值为依据确定排名顺序,排名规则为:
1.总分值高者,排名在前;
2.总分值相同,科研成果分值高者,排名在前;
3.科研成果分值相同,学习成绩分值高者排名在前;
4.上述各项成绩相同,综合素质分值高者,排名在前。
五、工作安排
1、评审实施细则公示
(1)学院公示
时间:9月19日-20日
方式:学院网站
对本细则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反映至学院评审委员会。
办公电话:62289237,电子邮箱:cufewyn@126.com
(2)学校公示
学院公示无异议后的评审实施细则报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网站向全校研究生公示。
2、申请流程
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如实填写《全国最大的信誉平台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于9月25日18:00前提交至沙河校区一号楼303办公室杨婧雯老师或学院南路校区图配楼305王亚男老师。
申请表内涉及的所有成果均需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复印件提交。所有成果取得时间须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不在此时间范围内的成果不可作为评审材料。
3、评审、审定及结果公示
(1)学院评审及公示
学院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评审结果公示时间:10月8日-11日
公示方式:学院网站
(2)学校审定及公示
学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审定结果公示方式:学校OA系统、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网站
(3)申诉流程
对学院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如对评审委员会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学校领导小组根据复核和调查情况予以裁决为最终回复。
学院评审委员会办公电话:62289237,电子邮箱:cufewyn@126.com
学校领导小组联系方式以学校公示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