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等文件精神和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以及《全国最大的信誉平台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办法》相关规定,2018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格审查
我院资格审查时间为3月23日上午8:30-11:30。审查地点为全国最大的信誉平台学院南路图配楼305。
1、考生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1)未在我院已交复试费名单上的考生须提交网上成功缴纳复试费后打印的“《复试通知书》申领单”。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备查)及复印件。
(3)往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或查验:
①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
(4)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或查验:
①就读学校完整注册后的有效学生证原件、带有学生证号的学生证页复印件;
②由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需提供本科毕业证,毕业证书于入学时查验。
(5)考生填写并加盖有关公章的《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表》。
(6)考生填写完整的《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知识成就评定表》及表中要求所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学院留存),此表为考生复试“知识成就评定”项的评分依据。
考生提交上述证书类材料原件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查验,不留存;复印件须现场交验。
2、特殊类别考生资格审查要求
特殊类别考生除提交“1”中所列材料外,还需做到以下要求:
(1)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
通过学院资格审查并领取《复试通知书》后,持此通知书到研招办(办公楼412)提交《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并由研招办在《复试通知书》中加盖公章,否则《复试通知书》无效。
(2)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
通过学院资格审查并领取《复试通知书》后,持此通知书到研招办(办公楼412)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并由研招办在《复试通知书》中加盖公章,否则《复试通知书》无效。
(3)同等学力考生须向学院提交两篇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原件备查,提交复印件。
(4)原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非定向就业类别硕士研究生,须向学院提供原定向、委培单位准予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原件。
3、其他要求
(1)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学院发放《复试通知书》,考生据此参加各项复试。
(2)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准予复试。
(3)对于报考时提供虚假信息或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验,立即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4)个别考生材料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提供,可暂时交复印件或传真件,但要在资格审查时提交于4月2日前补齐资格审查材料的保证书,并要在保证书中注明未按时提供材料造成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负责的内容。
(5)同等学历考生提交论文或考生在知识成就评定环节提交论文均须为已公开发表的论文,用稿通知无效。
二、体检
我院考生体检时间为3月27日上午8:00-11:30,考生携带复试通知书(或身份证)、53元体检费和体检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到校医院参加统一体检(考生须空腹,体检前注意休息,勿饮酒和进食油腻食品)。
三、专业潜质面试
我院专业潜质面试时间为3月24日上午8:00开始,面试地点为学院南路校区图配楼413。考生请上午7:45在学院南路校区图配楼310候场。面试过程将由学院专业潜质面试小组对学生进行逐一面试。
四、外语听说测试
我院外语听说测试时间为3月24日上午8:00开始,面试地点为学院南路校区图配楼314。考生请上午7:45在学院南路校区图配楼310候场。英语复试主要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英语的流畅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测试采取教师与考生问答或对话的形式进行。
五、学院联系地址及咨询电话
如有疑问可前往全国最大的信誉平台图配楼305咨询。 咨询电话:(010)62289237 联系人:王老师
本实施细则由我校负责解释。
我校
2018年3月21日